在 6 月 26 日举行的 「2025 中医国际传承发展研讨会暨第三届中法医学国际交流会」 上,原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创始院长、法商领道 (北京) 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选中教授,商务部欧洲司原司长、太和智库、中国与全球化智库高级研究员孙永福,中华人民共和国前驻芬兰、菲律宾、捷克特命全权大使马克卿,东华医为董事长韩士斌、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常任理事、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服务专家库专家张占宗围绕 「中医药出海的合规体系与企业实践」 展开探讨,本轮高峰对话由中国驻荷兰使馆原科技参赞、科技外交专家委员会中荷专委会主任委员苏光明主持。以下是嘉宾观点集锦:
孙选中教授 (原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创始院长、法商领道 (北京) 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谈及中医药出海,需从战略层面进行考量。过去,我们更多地宣传中医与西医功效的区别等内容。如今,我们应从中医的整个价值链出发,阐述中医的优势以及其合规的新思路。中医药出海,一方面要让中医在国际上创造更大效益、实现更多价值,为各国人民提供保障健康的药品与服务;另一方面,当前国际竞争已不局限于简单的市场竞争,实则是规则的竞争。所以,中医的规则如何在全球竞争市场中拥有话语权、树立价值观,至关重要。以西方规则审视,中医的确还有更多亟待完善的空间。因此,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让基于价值的中医规则为海外市场所接受。只有在规则方面确立优势、掌握话语权,才能降低风险。
孙永福 (商务部欧洲司原司长、太和智库、中国与全球化智库高级研究员)
就中医药而言,中国中医药大规模进入欧洲市场大约始于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因此,如何依据中国中医药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标准,例如通过与欧盟进行双边磋商,降低标准要求与时长限制,是一件颇具难度的事情,在标准互认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除此以外,中医药出海的另外一个关键问题是要让西方国家真正认识到中医药价值,中医药的价值得到肯定,也更便于破除市场壁垒。
马克卿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驻芬兰、菲律宾、捷克特命全权大使)
从我担任过大使的三个国家来看,对中医接受度最高的当属捷克。其原因有以下几点:其一,存在历史因素。其二,捷克本国也存在一些类似中医的治疗方法,与我国中医有契合之处,因此当地人对中医很感兴趣。此外,捷克也有相应的中医教学机构。据我了解,目前在捷克有三所中医学校,针灸和推拿基本得到社会认可,部分地区还将其纳入医保。从政府层面,建立了中国与捷克的医疗中心;地方也设立了一些相关机构,同时还有企业参与其中。所以在出海方面,许多企业单独出海时,往往对驻在国情况了解不足,使馆商务处、科技处等应将驻在国的合规经验、规章制度等信息提供给出海企业。
韩士斌 (东华医为董事长)
经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我深切体会到信息化是规则落地的忠实践行者。它遵循严格的逻辑判断,仅存在 0 和 1 的区分,不存在模糊的中间状态。因此,信息化是规则落地的有效工具。在海外市场推广方面,中国的 IT 产品,即国内顶尖医院所使用的产品,具备输出中国医疗管理经验和知识的能力。这些知识涵盖临床、医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可原封不动地向全球客户输出,实现成果共享。在中医药出海方面,IT 企业可通过多种途径提供助力。其一,搭建互联网平台,为中国中医专家与有中医药需求的海外患者及普通民众之间搭建沟通桥梁。其二,构建中医药供应链平台,协助中医药企业将产品通过供应链输送至国外各类机构及当地医院,进而惠及当地民众。
张占宗 (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常任理事、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服务专家库专家)
中医药出海,首先需把握以下几个标准,主要包括美国标准、欧盟标准,以及我国国内的中医药标准,只有标准把握准确,我们在出海事务上才更加稳健。我们首先要适应国外标准,此标准涵盖药物流通、炮制,以及药物提取工艺和流程等全过程。另外,还要严格把握中草药检测标准。除了标准以外,需要明确的是中医药出海既是将中医药推广出去的行为,又要使其能够直接在海外落地应用,前提就是文化融通,国外文化与我国文化的融通十分关键。
中国驻荷兰使馆原科技参赞、科技外交专家委员会中荷专委会主任委员苏光明 (主持人) 结语:
中医药出海的合规性不仅是战术层面的行为,亦是一种战略举措。尤其是中医药出海需考量三个层面的空间,即地理空间、价值链空间以及认知空间,其中还涉及文化认同的问题。